近日,自治区药品监管局下达2019年化妆品国抽任务,在经营环节抽检婴幼儿护肤类产品、染发类产品(氧化型染发产品)、宣称祛痘/抗粉刺产品、防晒类产品、面膜类产品、爽身粉类产品、国产非特一般护肤产品、烫发/脱毛类产品(物理脱毛类产品除外)、祛斑/美白类产品(非面膜类产品)、牙膏等十类化妆品共500批次。检测项目277个。监督抽检结果可作为行政执法依据,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监督抽检结果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。

抽检场所选在集散市场、商场、超市、药店、专卖店、美容美发场所和网络销售等经营单位。重点关注集散市场、专卖店、药店、美容美发场所和网络销售等经营单位,既往抽检不合格产品较多的场所也适量增加抽检批次。此外,针对乡镇市场劣质化妆品频现等乱象,任务中重点指出要关注城乡结合区域,县城抽样批次比例应≥40%。

近年来,自治区药品监管局以重点场所、重点品种为核心目标,加强对既往发现问题较多的场所或产品的抽检力度,坚持广泛覆盖、点面兼顾,逐步实现区域、场所、类别等的覆盖。及时发现化妆品安全隐患,加大对违规化妆品的打击力度,2018年全区共办理化妆品行政处罚案件399件,发现问题化妆品9782盒(瓶),查扣涉嫌违法违规化妆品4166盒(瓶),有效的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。同时,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,积极引导经营单位自查和整改,引导经营单位签订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,提升经营单位法律责任意识,提升诚信经营意识水平,推动化妆品经营行业诚信建设,保障化妆品消费安全。